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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二十七章 狼群的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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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狼可以说是所有动物中团队合作最强的动物了,现代都市人讲狼性团队,就是这个道理。

    狼群在白狼王的带领下,称霸整个东南亚,但没人知道这匹白狼王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某个人的宠物。

    这个人就是曾经的狼王,,没人知道他的名字,冷锋也不知道,知道的人都称呼他狼王,东南亚土著中知道的也这么称呼他。

    不过却有人知道他女儿的名字,杜彩云,一个非常非常普通,非常俗气的名字,但在东南亚各国却没人敢小瞧这个名字,实在是因为他的父亲狼王的名声太大了。

    狼王死后,杜彩云就成了新一任的狼王,今年不过刚刚二十二岁,但狼群佣兵团却没人敢小瞧了杜彩云。

    狼群佣兵团之所以被称之为狼群佣兵团,一是因为拥有群狼,其二则是将狼奉为图腾,在佣兵团中这么说。

    狼王死后,如果能和狼王沟通,那就是新一任的狼王,这也是杜彩云能顺利成为新任狼王的原因了,似乎这个家族天生就拥有和狼交流的的天赋。

    看着视频内和五年前那头死去的白狼王一模一样的白狼,如果冷锋不是当年亲手把白狼王的皮给剥下来在,还真就以为这头白狼就是五年前的那头白狼王了呢!

    在狼群佣兵团周围方圆十公里,环绕着狼群,白狼王跟在一个女人身后,准确的说是女孩,冷锋一眼就认出了这就是新任狼王杜彩云,虽然他只是看过杜彩云小时候的照片,之前的几次交手都没见过真人,但能让一匹狼王鞍前马后,除了狼王的女儿杜彩云之外,再没有其他人能做到。

    这也是冷锋为什么在二十公里外让小队武装徒步前进,狼这种动物的观感相当的强,一进入他的领域就能在第一时间感觉到,而杜彩云和狼王之间有着某种不为人知的联系,想要将狼群佣兵团一举歼灭,狼群是个极大的问题。

    狼群之所以害怕还是因为人太少,但现在,这个条件并不成立。

    事实上,当冷锋带领小队赶过来的同时,昆仑中超过十二支佣兵小队从十二个方向赶了过来,如果能用卫星拍到地上上的画面,就会发现,在大范围内,昆仑佣兵已经将狼群佣兵团包围了起来。

    但这时候,狼群佣兵团并没有察觉,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昆仑科研室的产品之一,痕迹抹除剂。

    说起来这东西有些鸡肋,它的作用是让人走过的地方,气味消失,这东西仅仅是对于动物管用,比如说猎犬,军犬,警犬之类的,对那些靠着嗅觉追踪的土著人民来说,也是有用的,但的说,鸡肋归鸡肋,昆仑还是花大力气去研究,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昆仑有这方面的科学家,而且是世界顶尖的。

    冷锋很清楚,狼群佣兵团的长处在什么地方,早在行动之前,冷锋就下了命令,抹除剂下发给每个佣兵,不需要多,每个人带上一支就够了,一支能保持一天之内都不会在经过的地方留下任何气味。

    早在比赛开始之初,冷锋就意识到,狼群佣兵团会参与这次的行动,五年前的行动中,狼群佣兵团和杨家沆瀣一气,五年后,狼群佣兵团没理由错过杨家这个盟友,而杨家也没理由放弃狼群这个佣兵团。

    固然,杨家有着自己的佣兵团,浴血佣兵团,但浴血佣兵团是用来占领昆仑的科研室的,但冷锋这个杨家的死敌必须死,既然出卖情报就能得到这样的机会,冷锋相信杨家必定会这么做。

    杨家的节操可从来都没有那么高,冷锋很清楚,所以在比赛开始之前,昆仑的佣兵们每个人都配发了抹除剂。

    在战斗的过程中,说不定就会碰上狼群佣兵团,这种事情没办法说的,没有抹除剂,单个小队对上狼群佣兵团毫无胜算。

    狼群佣兵团最难对付的就是他的狼群了,解决了狼群的威胁,至于那些佣兵还真就什么可怕的,固然他们很厉害,但在昆仑面前,却是不够看的。

    昆仑傲视全世界所有的佣兵和特种部队,这种自信是建立在长期的成功完成任务的基础上的。

    包围圈不断缩小,十五分钟之前是二十公里,现在是十公里。

    而此时,冷锋和荆棘鸟已经进入了狼群佣兵团五公里的范围内,一路上,冷锋和荆棘鸟两人遇到的野狼并不少,不过都让两人给躲了过去。

    轩辕诀不仅仅是让人超越生理极限,屏息,龟息,等等都能完美的做到,当遇到狼群的时候,两个人就如同草原上的一块石头,一根草,饶是野狼从两人身边走过也仅仅是嗅了嗅,而不会有其他任何动作。

    但当第一支佣兵队伍进入十公里的范围之内,饶是已经使用了抹除剂,但几乎所有的野狼同一时间停下脚步,冷锋也第一时间察觉到了。

    两人前方不远处就有一只野狼, 此时正在驻足,凝视着前方,虽然不是这个方向,但冷锋知道,这是狼发现了猎物,准确的说是野狼感觉到了危险。

    突然之间,冷锋明白了,他考虑问题有些简单了,在用五年前的眼光来看当下。

    是,五年前如果使用抹除剂,狼群不会发现,但五年后的现在,使用抹除剂,固然可以抹除人存在的气味,但冷锋明白,这一切都无济于事了。

    以杜彩云的聪明,不会想不到这一点,那么别狼群发现唯一的解释就只能是佣兵们手中的武器,也只有这个原因才能解释的通。

    “嗷呜……嗷呜……”

    “……”

    下一刻,一身深沉的狼啸声响起,贯彻了整个草原,这种狼啸,冷锋一下子就听出来了,除了跟在杜彩云身边的白狼王之外,再没有任何其他野狼能发出,最重要的是, 有白狼王在的地方,其他野狼没那个胆子发出狼啸。

    强攻开始了!

    “干掉你们面前所有的野狼,迅速朝目标进攻!”冷锋下达了命令,这个时候,已经不允许隐蔽前进了,快攻才是正途。

    说完之后,冷锋的速度更快他,提着枪就朝狼啸声发出的地方冲了过去。

    虽然狼啸为狼群提供了预警,但同时也为他们提供了准确的位置上,尤其是对冷锋来说他很轻松的就能判断出狼群佣兵团此时所在的位置。

    与此同时,整个佣兵团都停了下来,五十多人形成将近是个战斗小组守卫的杜彩云身边。

    杜彩云身旁站着一狼一人,狼则是白狼王,人则是狼群佣兵团实际上的指挥官,杜彩云能够与白狼王沟通,但她却无法带领整个狼群佣兵团战斗。

    “莫叔,小白发出了示警,有很多人朝我们这边过来了,让大家做好战斗准备吧,过来的很有可能是昆仑的佣兵,对我们来说这将是一场艰苦的战斗。”

    被成为莫叔的可以说是五年前的狼群佣兵团唯一的幸存者。

    五年前,被冷锋手刃的不仅仅是上百只的野狼,以及狼王,还有狼群佣兵团的大量佣兵。

    覆巢之下,仍有完卵,何况当年对抗悬殊的战斗,可得说,冷锋恐怖的战斗力让狼群佣兵团最终只有一个人活了下来。

    莫叔原名莫大,就是叫莫大,他是狼群佣兵团的老人了,而且还是老狼王的左膀右臂,老狼王死了之后,莫叔就找到了杜彩云,并且把她扶成了新狼王,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狼群佣兵团能够重建,完全是莫叔的功劳,没有莫大,狼群佣兵团早已经是个过去式了。

    “明白,小姐!”莫大说完,面色凝重的下达了命令,随即,他紧握着手中的枪,他明白,如果出现的真的是昆仑,他们面对的将是一场艰难的考验,在国际上,昆仑佣兵是安全的代名词,也是死神的代言人,几乎所有和昆仑对抗的佣兵团,特种兵,最后的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殒命。

    “嗷呜……”

    “……”

    嗷呜……

    周围不断发发出狼啸,可即便不是野狼,也能听出这狼啸不是在示警,不是在宣告,不是在警告,而是在求饶和求救,卧在杜彩云身边的白狼王在听到第一声狼啸的时候,突然站起,一身的白毛立了起来。

    “小白,坐下来,坐下来!”

    杜彩云轻抚着白狼王背上柔顺的皮毛,不停安慰着他的宠物。

    不停传来的凄惨的狼啸让狼群佣兵团的佣兵们紧张的差点走火,当然,作为指挥官的莫大虽不至于反应和普通佣兵一样,但也一样掩盖不住内心的惊恐和慌乱。

    事实上,当莫大在听到凄惨的狼啸之后,他仿佛回到了五年前在死亡峡谷的时候。

    所谓死亡峡谷,原本是没有这个名字的,也没有这个地方,那不过是个普通的峡谷而已,这个名字却是很多从那场战斗中幸存下来的人对它的称呼,莫大就是其中之一。

    在那场峡谷的包围战中,给莫大留下了深深的心灵震撼,他怎么也想不通,一个人可以那么厉害。

    此刻,莫大有种感觉,就在距离他们不远,那个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