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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东窗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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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烈日当空,虽还未至一日中烈日最毒辣的时候,但仍旧晒得让人受不了,汗水流淌在脸颊上,蒸发后用手都能搓出盐粒来,换了那体弱者怕是早就中暑了。

    “爸,快过来喝口水歇歇气。”一道娇憨的女声响起,却是在那山坡上工的李玉兰,她们一家五口分配到清理半边山坡的玉米杆子,以及翻红薯藤。

    红薯藤蔓徒长,不但会消耗过多养分,而且将影响红薯产量。出现红薯藤蔓徒长现象,就需要翻藤,割去多余藤蔓,只余半米来长的主藤就行了,而多余的藤条割下来却是喂养家畜的好东西,当然也只有生产队的家畜才能享受到红薯藤条大餐。

    “好,先歇会。”李正阳依着大背篓回道,收获玉米后,会把玉米的杆子砍下来堆靠在土坎上,等晒干后就背回去,是上好的柴火,他现在就在收拾这些玉米杆子,装满背篓就背去生产队,忙得满头大汗,全身都是杆叶屑子,早些年如果干这事他就会全身发痒,但现在皮肤早就变老了,就是毛虫爬过也不会有反应。

    李玉兰起身又叫喊起母亲和两个妹妹过来喝水,待家人回应后,她就从竹篮子里拿出一个土窑罐子,里面是带出来的老鹰茶,又把两个粗碗放在地上,跟着就倒满了茶水。

    “咕噜!”肚子里突然传来空响,她饿了,但还有好一会才能回家去,可回中午到家也吃不上干饭。满地的红薯嫩尖叶味道虽然还不错,但如果没有油,炒出来就跟猪食一样,难以下咽,这日子也不知道啥时候是个头啊。

    “大姐,我饿了。”十四岁的三妹李玉琴苦着小脸,不敢在父母跟前叫苦,只好给大姐唠叨。

    按照分支家谱,李家这一代是“玉”字辈,她们姐弟五人名字中都带着一个玉字,分别是:李玉兰、玉红、玉琴、玉芬、玉强。

    村里也有按辈分起名字的情况,但一般都是分支比较庞大的大家族。

    “小琴,快喝水吧,再等一会就能下工回去吃饭了。”李玉兰安慰着妹妹,她也很饿,但她是老大,要做好表率,不能叫苦叫累。

    这时二妹李玉红已经喝完水,放下粗碗又跑去翻红薯藤了,玉红的性格老实,埋头干活从来不叫苦,但三妹玉琴却要娇贵些,受不得苦。米养百人,姐妹几个的性格都有差异。

    李正阳也喝完了茶水,坐在土坎上摸出了叶子烟,准备抽上两口,重活都压在他身上,不抽烟实在熬不住,家里孩子太多了,怨不得生产队,只怪他想要一个儿子传宗接代,老李家这一脉不能没有后,为此付出的代价就是家里更穷。

    男人可以算满工,但女人无论怎么卖力,最多只能算八分工,家里除了他,都挣不了多少工分,加上这片农田虽然不错,但土地却比其它生产队贫瘠,分的粮食相对其它队的工分又要少一点。他家算是角山公社少有的真正贫困户了。

    李母姗姗来迟,正想喝了茶水又回去开工,没想这时候冲突跑来一个生产队的监工,就是专门负责统计工分的人,这算是脑力工作,但也算不了满工。

    “李叔,有个事要问下你。”来人也姓李,是大队长李中军的亲戚,虽然和李正阳是本家,但却牵扯不出亲戚关系来,不过尽管如此,也算对他家偶有照顾,不然早几年他也不可能养活这么多儿女。

    “红兵,啥事啊?”李正阳起身迎了出去,有点搞不清楚状况。

    李红兵直接说道:“刚才有人来举报,说是金老师带着俩半大孩子偷了生产队好多菜,现在跑你家去了。李叔,你知道这事吗?”

    “什么?金池姐姐怎么会偷菜,红兵哥,你是不是搞错了。”李玉兰紧张的问道,一家子连忙走到了土边上,金池和他们家的关系很好,就跟一家人似的,由不得不紧张,偷东西可是大忌讳啊。

    “是啊,金池那孩子绝对不可能干出这种事。”李正阳肯定的说道。

    土坎下面的李红兵挠了挠头,回声道:“蒋队长已经带着人往你家去了,我瞧着怕闹出事来,就赶紧过来通知你,要不,李叔你也赶紧回家去一趟吧,你也知道蒋队那性子,最见不得人偷东西。”

    “成,我就这回家!”李正阳当机立断,跟着就跳下了土坎,叫上李红兵就往家里跑去。

    这下母女四人都慌了神,李玉兰急忙叫道:“妈,我也回去看看。”

    “我也去!”三妹李玉琴也跟着叫道,但她的出发点却稍稍不同,虽然也为金池担心,可也想趁此偷懒休息了。

    “你们俩快去快回吧,妈和小红留在这里。”李母应了一声,她也担心金池,可这边上工不能没有人,要是一家人都跑回去,等会有人来检查,见一个人都没有,那就要倒霉了。

    “哎!”李玉兰心急如焚,拉着三妹就往家里跑去,剩下母亲和老实的二妹继续上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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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却说方大军正乐呵呵的准备施展厨艺,杀鸡他有压力啊,索性就叫秦大来下刀。

    金池带着俩孩童在剥青豆和洗花生,青豆用来烧鸡肉,花生用来煮,都是好东西,另外还有青皮葫芦、大辣椒,大白菜可以吃,伙食很丰富呢。

    但见方大军一手抓着公鸡脚,一手抓着翅膀根,把公鸡倒提着,下面放着一个粗碗,里面加了清水和盐,里面厨房里的炭灶正在烧着开水。

    而秦大正在旁边磨着刀,杀鸡最忌讳补二刀,因为血不放干净,这鸡肉就没那么好吃了。

    “可以了。”秦大用手指刮下了刀口,差不多了,跟着就走过来,扯掉公鸡脖子上一处鸡毛,没有任何犹豫,刀口一下就割了上去,瞬间割破了喉咙,鸡血流淌出来,滴落进碗里,只是几下就把一碗清水染红了。

    待到血流干,方大军把鸡头埋在翅膀下,把公鸡倒塞进了木桶里,原本以为他会害怕这样的割血场面,但根本就没什么反应,他没杀过鸡,前主人却干过,见识过一回,下一次他自己就敢动刀了。

    很快开水来了,倒进了木桶里,稍微把公鸡烫一下就可以抓毛了,秦大自告奋勇的接下了抓毛的差事,方大军也乐得清闲,跟着就到旁边剥青豆去,一共拔了十几珠苗子,能剥一大盆子出来,够忙活一阵。

    他去剥豆子,女童小芬却跑去秦大那里去了,嚷嚷着要做鸡毛毽子玩,结果男童小强也一溜跑了过去,余下方大军和金池两人对视而笑。

    “大军,今天真是麻烦你了,让你破费,还让你自己动手帮忙煮饭。”金池很不好意思,让上门的客人进厨房,这是很不礼貌的事情,也违反了她的家教,可现在情况特殊,主人家里现在只有两个小孩童。

    “呵呵,不麻烦,我又不是外人!”方大军厚起了脸皮。

    金池无奈,“你啊,说话老没个正形的,我可跟你说啊,你可千万别在外面乱传你和玉兰的关系,不然坏了女孩家的名声可会影响别人一辈子。”

    方大军表情认真的点着头,说实话,他的思想上结婚前必然要经历一场恋爱,因为情侣之间有可能会因为性格不合,导致走不到最后,所以他并非百分百肯定自己要取的媳妇就是李玉兰,一切要等相处过后才知道。

    没一会,秦大已经拔光了鸡毛,方大军又过去帮忙了,抓了些稻谷草在坝子边上点燃,用明火把鸡身上的绒毛给烧掉,这是地方习俗,有些地方是不在乎这点细小绒毛的。

    接着就是开膛破肚了,把鸡的内脏掏出来,村中称为“下水”,城里叫“鸡杂”,处理后合着泡椒一起爆炒,这道“泡椒鸡杂”味道非常好,但苦于现在村民家里只有泡菜,而无泡辣椒。

    方大军开口叫道:“金池,这附近哪里有生姜,我去拔点回来等会有用。”

    “哦,顺着前面的小路下去,能看见一棵老桉树,生姜就种在那里,也是生产队的。”金池回声道。

    如此,方大军就和秦大一起往前面出去了,和来时的路虽然不同,但也不用担心走丢,这片竹林就是指路灯。秦大去下面小河沟里处理鸡的内脏,方便清洗,他自顾去拔生姜,等中午饭后,在去找李队长把这些菜的损失给补了。

    结果两人刚出去没多久,李家屋外突然出现了一群人,气势汹汹的,还未到坝子里就愤怒的叫喊道:“好啊,你们还真敢偷生产队集体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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